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对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服务机构及人员资质等作出规定。中医非药物疗法被纳入服务项目。
根据《办法》,服务项目方面,可提供贴敷疗法、中药涂擦治疗、中药热奄包治疗、中药封包治疗、普通针刺、温针、手指点穴、耳针、穴位贴敷治疗、灸法、隔物灸法、拔罐疗法、游走罐、督灸、颈椎病推拿治疗、骨性关节炎推拿治疗、内科妇科疾病推拿治疗、刮痧治疗、烫熨治疗等临床安全有效、适宜在家庭病床中开展的中医非药物疗法;可按照患者病情,提供中医养生指导,对患者进行中医体质辨识,给予相应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
《办法》要求,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建立的家庭病床,应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其病史应反映中医诊疗基本情况。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以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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