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引导公立医院主动下沉资源,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方案》明确,建立绩效考核结果沟通反馈制度,逐步建立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奖惩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等挂钩,有效调动医院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方案》要求,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其中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情况;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情况;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情况;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可持续发展情况。配套政策落实情况除重点考核统筹规划情况、居民健康改善情况外,推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出台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等也是考核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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