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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声明:对冒用其名义制作假证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声明称,目前有个别培训机构存在冒用该中心的名义,违规收取考生高额费用现象,以及部分机构伪造该中心印章制作假证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局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形象。

声明强调,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从未颁发过《民族医医师资格证》《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且国家并无《民族医医师资格证》,也从未委托过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民族医、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学术交流会及考前培训班。

另外,该中心指出,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从未颁发过“康复理疗师”“带电推拿技术师”“健康管理师”“调理保健师”“中医药行业职业规范化培训技能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当前,国家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国务院于2017年9月12日公布了国家职业目录清单,中医药行业目录清单仅有“保健调理师”“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三项。

该中心提醒,关于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中医药考试和鉴定工作相关信息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定期公布,请公众关注相关网站,注意识别此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保留向相关侵权责任人和单位追究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并以涉嫌经济诈骗向公安部门报案。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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