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中成药药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咳特灵片;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消炎退热颗粒和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炎退热颗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中成药药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咳特灵片;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消炎退热颗粒和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炎退热颗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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