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宁波市编委办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更名为中医药管理局。这是浙江省内成立的首个地市级中医药管理局。该局成立将进一步推动当地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宁波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国内率先设立了中医药服务专项财政补助,2015年全市专项补助4100万元,5家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入选全国首批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医院名单。2015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量为1167.9万人次,占总服务量的46.89%,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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