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引导包括中医在内的医师到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让基层患者就近得到高质量的诊疗,缓解百姓“看病难”。
《办法》明确了多点执业的条件。多种的执业的医师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满5年以上;不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办法》明确了多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除第一执业地点(即已注册执业的医疗机构)外,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三个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中医专业的医师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相同诊疗科目下多点执业注册;新增执业地点达到2个的,至少应有一个执业地点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医师到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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