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形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日前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并开始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实施规范和培训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加强督导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作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结合现有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必需的设备等,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中医药技术培训,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培训纳入现有培训计划,使其掌握服务技能,规范提供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宣传。

修改意见和建议需在今年6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咨询电话:010-87264942

上一篇:甘肃与乌克兰基辅州合作培养中医药人才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