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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

2013年起,国家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为实施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组织起草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省市管理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可行性论证。

该规范对两项健康管理服务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及考核指标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对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做1次中医体质辨识;告知居民中医体质辨识的结果;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体化中医健康指导;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是针对0~36个月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对儿童家长、保育员进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具体包括:对家长或保育员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摩腹和捏脊中医技术;在儿童18、24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揉肺经(或揉迎香穴)、揉足三里技术;在儿童30、36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揉四神聪穴位技术;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通知要求,参与论证的单位要兼顾中医药服务能力好、中、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论证服务规范是否可操作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服务规范修改的意见、建议。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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