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蒙医医院副院长菊红花提出,民族药进入《基药目录》、《医保目录》将利于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她建议,及时扩充《基本药物目录》增加民族药部分目录,尤其尽快修订《医保目录》,将符合《医保目录》要求的民族药品种纳入目录范畴,争取民族医药早日得到科学、公平、公正的政策待遇。
虽然国家允许在民族地区根据当地人民对民族医疗、药品的需求,把临床疗效突出、安全系数高的常用药可以列入本地区内的药品目录,但这只能初步解决当地群众对民族医药的诊疗需求,阻碍了民族医药走出家门,走出国门,让更多的人来认可我国传统民族医药。
她说,目前民族医药发展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两个:其一是国家缺乏切实针对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实际情况的管理政策,引导、扶持的战略方向性不明确,而且力度不大;其二是少数民族医药自身发展问题,尤其是民族医药的挖掘、研发和现代化问题。
她介绍,这几年藏药进入了内地市场,在医疗保障体系已占领一席之地,但藏药95%以上的销售区域还是在内地,尤其是发达地区。由于藏药大部分是处方药,只能凭医生处方购买,而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影响了藏药在医院这个主流渠道的用药,不仅严重制约了藏药产业的发展,而且也是制约藏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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