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卫生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第二批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的通知》,启动该省第二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
按照《山西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申报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其专科具有中医特色和优势,有独特的技术和专长,综合学术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山西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查,得分在70分以上者方可通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该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周期为3年,对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凡年度考核未达到要求,建设工作出现较大问题,半年内工作无明显进展,已无望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被取消资格,两年内不再审批其他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并予以通报。建设期满,通过专家评审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者将被授予“山西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标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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