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7日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以及《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四个文件,保障中医药民族医药快速发展。《决定》确定了“311”发展新格局,即计划用10年时间,形成特色优势突出、在全国及东盟有影响力的临床医疗、学科科研、人才培养三大体系,一个世界级药用植物园,一个千亿元产业,中医药民族医药进入西部强省(区)行列,广西成为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交流的新高地。到201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医科,中医药民族医药总产值达到420亿元。到2020年,中医药民族医药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振兴计划》提出壮瑶医药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即加快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学科科研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千亿元产业,建设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
《实施方案》针对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到2015年实施的十大重点工程,包括:中医药壮瑶医药示范建设工程;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壮瑶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工程;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优化升级发展工程;南方民族药和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建设工程;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健康业发展工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产业新城建设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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