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其网站公布了《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新的评审标准特别强调了医院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从医院措施、队伍建设、临床科室建设等多方面列出标准,要让中医院“姓中”。
《三级中医院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较现有标准大幅增加中医药服务功能的内容,要求在医院各项管理措施、人才队伍建设、临床科室建设、重点专科建设、药事管理、护理、文化建设、预防保健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级中医院的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初评,重点对《评审标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内容进行评审,复评与审定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与领导,重点对《评审标准》“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内容进行评审。二级中医院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中医院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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