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控制和应对高温中暑个案和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前及早部署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工作;要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调配合,必要时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
各地区要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启动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医疗机构要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高温中暑病例报告系统”,对就诊的中暑病例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发现本辖区内高温中暑病例达到突发事件标准,要及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开展高温中暑临床救治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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