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走甘肃特色的中医药发展之路。
各级政府要办好公立中医医院
意见指出,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办好所属公立中医医院,增强服务功能,突出中医药特色。积极开展名院、名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努力增加中医门诊人次,提高中药使用数量和中医药治疗收入。
意见强调,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保健机构要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中医医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努力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在重大疾病预测预防、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运动保健、托老保健等领域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医院要加强中药制剂室建设,努力建成符合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剂室,积极研发和使用院内中药制剂。鼓励和支持符合规定的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委托加工或调剂使用。
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加大重点中医药专(学)科建设力度。扶持和培育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中医药专(学)科,努力建成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中医药专(学)科,形成专业门类齐全、层次分布合理、服务优势明显、规模效益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中医药专(学)科群体。
积极促进各类中医药人才成长
意见明确,省、市两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引进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要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标,坚持在职进修、自学和跟师学习相结合,加强现有中医药人员的培训。
要积极探索为乡村、城市社区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办法和形式,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途径和办法。在乡村医生管理中注意聘用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各级综合医院每年要培养和引进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才。
同时,通过组织轮训、脱产学习等方式,大力倡导“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建立临床中医药人才培养导师制度,支持和奖励名老中医药人员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挖掘整理中医药医籍和名老中医学术成果
开展省内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进行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近代省内名医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做好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此外,积极改善省级中医药研究机构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内高校建设中医药实验中心和重点学科实验室。
推动中药资源优势向产业开发转化
意见提出,坚持注重品牌、提升品质、扩大品种、持续利用的原则,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要打造陇药品牌,保持和提高当归、黄芪、党参、大黄、甘草等中药材在全国的主产区地位。
建立和完善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以定西、陇南为主产区的现代中药原料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兰州为主研发区的现代中药科技创新示范园区,以兰州为主生产区的现代中成药产业示范园区和以兰州、陇西为主集散地的现代医药商贸示范园区,制订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中药企业资源、人才、技术有机结合。
支持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安全、有效、可控的创新药物,加强名医名方开发及名优中成药的再次开发,形成中药“名品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