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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提醒:节日饮食注意事项

“十一”长假来临,为确保公众假日期间聚餐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提醒。

在家中举办宴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防止沙门氏菌中毒。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要求。

外出就餐时,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的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安全条件最好,B、C级单位信誉依次降低,风险依次加大。有些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公示牌,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注意餐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清洗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使用塑膜包装的套装小餐具时,应注意观察套装消毒餐具包装膜上是否标明餐具清洗消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消毒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与此同时,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或勺,提倡用公筷、公勺,尽量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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