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明朝太医,生于公元1340年,卒于公元1412年,享年72岁。著有《医经小学》、《玉机微义》、《杂病治例》、《伤寒治例》、《太素麻诀》及《寿亲养老补遗》等书,刘纯指出:“经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夫正气衰者有三:过饱,气恼,不劳,故而养生者以十条克之。”
第一条:“晨起胃气最弱,故而饮凉水以激胃气,此为养生第一。”
第二条:“午时喝保元汤勿食肉,进补而避肉毒,又进粗食小菜以裹肠毒,谓之七分饱。此为养生第二。”
第三条:“饭后小憩,以养精神,此为养生第三。”
第四条:“小憩之后喝果汁,以滋血脉,此为养生第四。”
第五条:“申时,动而汗出,喊叫为乐,此为养生第五。”
第六条:“过午不食,去肥气而养胃气,此为养生第六。”
第七条:“临睡烫脚,温经络以升清气,清气升而不死。此为养生第七。”
第八条:“信佛而通达,通达而知足,知足而不恼,不恼而常乐,常乐而不病,故佛乃上工。此为养生第八。”
第九条:“独睡而养精气。精气足而长寿。房事每月一次足矣。此为养生第九。”
第十条:“人欲长生,肠要常清。逢月圆而清肠,冯污浊而去毒。此为养生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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