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是宋代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成书于公元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统的司法检验书, 比公元1602年意大利人福寞乃·法特里所写的法医专著要早355年。后来传到海外,有英、法、荷、德、朝鲜、日本、俄文等译本。
我国的法医学有很悠久的历史,很早就执行法医检验。汉代蔡邕解释礼记月令中认为,其损害在皮肤部份的叫伤,在血肉部份的叫创,在筋骨部份的叫折。可是在宋以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医专著。宋慈出身于福建建阳的一个官僚家庭,曾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据史料记载,他为官期间办事公道,能听讼清明,扶弱除奸,雪冤禁暴,得到群众的爱护。他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许多行政司法经验,并参考了很多有关文献才写成了我国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沈冤集录》,这也是历代法医学的经验总结。出版后500年来,成为审案官吏的必备参考书籍。
全书共分4卷,从生理、药理、诊断、治疗、预防、急救、检验等方面进行论述,有不少内容至今仍可借鉴,如在治疗骨折时用夹板固定伤断部位,包扎创伤用活剥鸡皮作绷带,它富于弹性,从而能缩短创伤愈合时间。
在对于缢死(吊死)的人抢救方面的介绍,近乎于现代的人工呼吸法,大体上能符合现代生理病理的原则。
在验尸中指出,尸体上微红的斑痕,是死后血行停止,血液凝积而形成的"尸斑"。又从死后身体各部肌肉僵直的程度来推断死因。书中认为:"生前以刀自割身死,则两手紧握"。这也是很有价值的科学推理。
在鉴别毒物学方面认为:"土坑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薰蒸,不觉自毙,而尸软无损……",这与现代一氧化碳煤气中毒的情况完全相同。
对有服毒症状的描写也十分细致:"凡服毒死者,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惧青黯,口眼鼻间有出血……"。
在解毒方法上如解砒毒,用鸡蛋白10~20个搅均和入明矾9克,灌进服毒者口内,吐后再灌。这与现代用牛奶解毒,同样通过蛋白质与矾凝固,使毒液不被胃吸收。近代洗胃催吐法与明矾作用相似。因此这些都是很有科学原理的方法。
在预防方面《洗冤集录》也有介绍,认为验尸前必须要洗罨,用皂角洗尸体后,再用糟醋洗罨,可防止检验时细菌感染。
通过以上这些记载的内容,可以了解宋代法医学的辉煌成就,在同一时代,欧洲的法医学还处在黑暗时期,到18世纪他们在毒物学和医普化学上才开始逐渐发展,这也是我国法医学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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