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夏天, 曹操奏明天子,说张绣作乱,当兴兵讨伐。于是天子乃亲排銮驾,送曹操出师。曹操亲自率领大军进发,见一路麦子已熟。老百姓见大兵将至,纷纷逃跑在外,不敢收麦。曹操命人广泛告谕父老乡亲,并各处守境官吏:“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
曹操的大军经过麦田,纪律严明,皆下马以手扶麦,并不敢践踏。曹操的马正在路上行进之中,麦田中突然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随即招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说:“丞相岂可议罪?”曹操说:“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拔出宝剑就要自刎。众人急忙救住。谋士郭嘉说:“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曹操沉吟良久,说:“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故免死。”于是将头发割掉一缕,掷于地上说:“割发权代首。”并使人传示三军:“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这就是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
对于此事,后人也多有评论。如诗云:“十万貔貅十万心,一人号令众难禁。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这实际也是一个诈术,曹操是绝对不会自刎的。但应该指出,那时对头发的看法与现代大不一样。现在,割一缕头发是小事一桩,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在三国时代,割掉头发决不是小事,人们深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曹操割发代首,也够可以的了。割发与斩首相比,还是相距甚远,不可同日而语。
成语“千钧一发”,形容非常危险。“钧”是古代的重量单位,一钧等于三十斤,那么千钧就是三万斤。试想,一根头发悬三万斤的东西,能不危险吗?然而头发的拉力也不可忽视,有人作过实验,一根头发可以吊起100克重的物体,而用同样粗细的铜丝、铅丝或铝丝,就很难吊起同样重量的物体。假如用10万根头发的发辫作吊链,可以胜过一根钢缆,足能吊起一万公斤重的货物,等于两辆汽车的载重量。
头发具有缓冲撞击、防止磨压、保温避暑、保护头颅、美化人体等诸多功能,历来都受到人们的宠爱。在古代,头发是无比神圣的东西,我国古代人,不论男女,都蓄长发,因为头发是父母给的,绝对不可剪断。孔子的那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早已深入人心,古人奉若神明。
中医认为,肾或脑之华在发。因为肾主骨,骨生髓,脑为髓之海。故肾盛则发长,肾衰则发堕,脑减则发素(白)。又认为,发为血之余。故肾的盛衰、血的盈亏,以及全身正气的强弱、疾病的顺逆等,均可从头发的形态、色泽反映出来。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医学家就已经认识到疾病会反映在头发上,因为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有诸内必行诸外。如《灵枢·经脉篇》记载:“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发无泽,发无泽则骨先死”。
可见头发与内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病源在于内脏,其本在于血,其标在于发。健康人的头发润泽、光亮、柔软、滑顺、有弹性,头发生长快,发根疏密均匀。而在疾病的情况下,头发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通过这些变化,可以帮助诊断一些疾病。
现代医学认为,一些内分泌疾病所致的头发异常现象,是因为血液成分的改变,影响了毛囊的营养代谢,从而出现各种毛发异常的变化。现在对毛发中微量元素的测定,对于诊断某些疾病具有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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