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同年龄与同身高的标准体重低于15%以上,比自己原来体重减轻25%;
(2)追求苗条,有意控制饮食,情愿挨饿;
(3)女性停经达3个月以上;
(4)心跳缓慢,呕吐等;
(5)无其他躯体疾病或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6)发病年龄为10~30岁。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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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同年龄与同身高的标准体重低于15%以上,比自己原来体重减轻25%;
(2)追求苗条,有意控制饮食,情愿挨饿;
(3)女性停经达3个月以上;
(4)心跳缓慢,呕吐等;
(5)无其他躯体疾病或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6)发病年龄为10~30岁。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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