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肌无力危象
一旦确诊即给新斯的明1 mg,每隔半小时注射0.5 mg,好转 后逐渐改口服适当的剂量,肌无力危象多因感染或呼吸困难时气 管分泌物留驻合并肺部感染。
(2)胆碱能危象
静脉注射阿托品1~2 mg,根据病情可每小时重复一次,直至 出现轻度阿托品现象时,再根据依酚氯铵实验的反应,开始给新斯 的明,并谨慎的调整剂量。
(3)反拗性危象
应停用有关的药物,给予人工呼吸和静脉补液。注意稳定生命体征,保持电解质平衡。2~3天后,重新确立抗胆碱酯酶药物用量。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