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重症肌无力作新斯的明试验时,1 mg新斯的明可配合0.5 mg阿托品,口服溴吡斯的明出现腹痛等症状时可配合阿托品0.3~0.6mg/次。
抗胆碱酯酶药有毒蕈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系两方面作用。
(1)烟碱样胆碱系作用
当用量适当时,对重症肌无力起治疗作用,使肌力增加;当过量时,轻者表现为肌束震颤,重者可因脑内胆碱能神经元持续去极化性传导阻滞而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甚至昏迷。
(2)毒蕈碱样胆碱系作用
在治疗重症肌无力中纯属副作用。重者可因心脏骤停、血压下降而致死亡,故在治疗过程中,一般不宜用毒蕈碱样胆碱系的拮抗剂。因轻度的毒蕈碱样胆碱系作用有时可能是其严重副作用的先兆,应引起病人和医生的警惕,副作用有腹痛、腹泻、出汗、肌肉跳动、瞳孔缩小等。
抗胆碱酯酶药物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外,还可伴发谵妄、兴奋等弥漫性大脑皮质损害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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