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型
即单纯眼肌型,以仅累及眼外肌而不累及全身其他部位的骨骼肌为其特点,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效果尤佳。
(2)Ⅱ型
为轻度全身肌无力型。有一组以上肌群受累,药物治疗效果好,预后好。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不同分为两种亚型,四肢肌群轻度受累,常伴眼外肌受累,一般无咀嚼、吞咽、构音困难,不影响呼吸肌。生活自理无困难为ⅡA型。患者用抗胆碱酯酶药物反应良好,死亡率低;四肢肌群中度受累,常伴眼外肌受累,一般有咀嚼、吞咽、构音困难,生活自理有困难,称为ⅡB型。这型患者对抗胆碱酯酶不敏感,易发生肌无力危象,死亡率相对较高,应予特别重视。
(3)Ⅲ型
也称急性进展型,常在首次症状出现后数月之内发展至包括延髓肌,多伴眼肌、四肢肌、躯干肌受累,生活不能自理,多于半年内出现呼吸肌麻痹,对药物治疗效果差,预后差,极易发生肌无力危象和很高的死亡率,胸腺瘤的伴发率比较高,应为临床重点处理对象。
(4)Ⅳ型
迟发重肌型。系由上述I、ⅡA、ⅡB发展到球麻痹和呼吸肌麻痹。临床起病半年以后出现呼吸肌麻痹者属于此型,这组病人伴发胸腺瘤的机会较多,对药物治疗效果差,预后差。
(5)V型
为肌萎缩型,指重症肌无力病人于起病后半年内即出现肌萎缩者。因长期肌无力而出现继发性肌肉萎缩者不属此型。这组病人临床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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