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对生活缺乏信心,觉得生活无意义,出现厌食、睡眠障碍、易疲倦、性欲减退,还可能伴有一些躯体症状,如头昏头痛、恶心、胃部灼烧、便秘、呼吸心率加快、泌乳减少等。病情严重者甚至绝望,出现自杀或杀婴的倾向,有时陷于错乱或昏睡状态。
产妇患产后抑郁症后,常表现出不愿抱婴儿或不能正常地给婴儿喂食及观察婴儿,不注意婴儿的反应,婴儿的啼哭不能唤起母亲注意;由于母亲的不正常抚摸,婴儿有时变得难以管理;母亲与婴儿相处不融洽,母亲往往手臂伸直抱孩子,不看婴儿,忽视婴儿的交往信号,把婴儿的笑视为换气;厌恶孩子或害怕接触孩子,甚至出现一些妄想,如认为婴儿是新的救世主夸大妄想 、认为孩子生病或死亡疾病妄想、认为孩子的形状、大小、色泽发生改变体象改变 或认为孩子变为野兽变兽妄想 等。由于母婴关系不能正常建立,婴儿的心理发育也受到影响。母亲患产后抑郁症的婴儿在出生后头3个月出现行为困难,情绪紧张,较少满足,易疲惫,动作发展不良,而且增加罹患多动症的风险。此外,婴儿在6个月时容易发生体重不足和身高不足。母亲产后抑郁症的严重程度与婴儿的不良精神和运动发展障碍呈正比。在产后第一年有抑郁症的母亲,她的孩子的认知与情感发育水平均显著低于健康女性所生的孩子,并常常表现为胆小懦弱、过分敏感、易焦虑、性格孤僻、人际交往能力较差、社会适应性不强。
诊断与治疗
对产后抑郁症目前尚无特异的实验室指标和统一的诊断标准 多依据各种症状自评量表由患者自行填写以相应的评分结果来判定。199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在《精神疾病的诊断与统计手册》一书中制定的“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标准”为目前比较明确的诊断标准:在产后2周内出现下列症状中的5条或5条以上但至少有一条为情绪抑郁或缺乏兴趣或愉悦,⑴情绪抑郁;⑵对全部或大多数活动明显地缺乏兴趣或愉悦;⑶体重显著下降或增加;⑷失眠或睡眠过度;⑸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⑹疲劳或乏力;⑺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⑻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⑼反复出现死亡的想法。
产后抑郁症不仅影响产妇的健康,危害产妇及婴儿,而且影响到婚姻、家庭和社会。因此对产后抑郁症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首先,应该加强对孕妇围产期保健,帮助她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做好准备,安全健康地度过孕期。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医务人员和家庭都要给予充分的重视,提供更多的帮助,并协助调整好其心理状态,减轻可能存在的心理压力。同时,发挥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尤其是对丈夫进行教育和指导,改善夫妻、婆媳关系、改善家庭生活环境。
产后抑郁症在治疗原则上与一般抑郁症无显著差异,三环、四环、SSRI类抗抑郁剂以及电休克等均可使用。但对于哺乳的妇女来说,应用药物时应慎重。此外,雌激素治疗产后抑郁症也是有效的。对有感染、贫血的产妇及时给予抗生素、铁剂、维生素等药物,增强机体抵抗力。心理治疗如人际心理治疗能有效减少抑郁症状,改进社会关系,这种非药物性治疗尤其对哺乳期妇女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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