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癫痫指发生在出生后28天以内的癫痫,本病致病因素很多,分产前、分娩和产后因素三种。
产前因素有胎儿脑发育异常、胎儿脑血管闭塞、 产前胎儿感染、母亲在孕期服用激素、麻醉品、酒精等致胎儿先天性代谢缺陷,以及母亲孕期患病、遗传性惊厥。
分娩时因素有各类产伤、胎儿颅内或颅外感染、孕妇难产时不慎把麻醉药注射在小儿头皮上。
产后因素有代谢紊乱、产后感染、颅内出血、缺氧缺血性脑病,其中以围生期窒息缺氧为最常见病因,其次是代谢异常和产伤。
本病发病率较高,约为1.5%-3%,在出生后前3天是发病第一高峰,第4-14天是第二高峰。
本病按临床表现分为四型:微小型、阵挛型、强直型、和肌阵挛型。
微小型临床表现不明显,可表现为以下一种或几种:口-颊-舌运动、伴随或不伴随眼球震颤的强直性眼球偏斜、反复出现的眼睑眨动、流涎、吸吮动作、四肢呈踏车样运动、还可有呼吸频率的改变或呼吸暂停。
阵挛型表现为有节律、较慢速率的肢体阵挛性抽搐。
强直型表现为肢体的强直收缩。
肌阵挛型表现为快速率的上下肢屈曲性1次或多次同步性抽搐。本病发生后应及时治疗,否则预后不良。
婴儿痉挛症是婴幼儿时期所特有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癫痫,发生率在中国1/3000-1/4000,90%在1岁以内发病,4-7个月为高发年龄。
引起本病的常见病因有:脑缺血、缺氧脑损伤、先天性感染、脑发育不全、结节性硬化、代谢性疾病、免疫源性疾病。
本病有三大特点:痉挛发作、智能障碍、脑电图高峰节律紊乱。
临床表现有两大特点:即痉挛发作和精神运动发育障碍。
典型的痉挛发作形式为屈曲型肌阵挛,约占2/3,发作时头及躯干急骤前屈,上肢前伸及屈曲内收,下肢屈曲至腹部,双手握拳,两眼凝视,每次痉挛持续1-2秒钟,迅速缓解后经数秒钟的间歇又可再次发生。
不典型发作可表现为点头样痉挛、朝拜或痉挛、不对称性痉挛、伸性痉变。精神运动发育障碍是指病人伴有明显的智力减弱和运动发育迟滞,并可见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如小头畸形、脑性瘫痪等。
本病死亡率为15%左右。不论治疗与否,3岁以上可停止痉挛发作,5岁以后少见,半数患儿在痉挛控制后转为其他类型癫痫发作,药物控制痉挛有效,但远期效果不理想,即使痉挛得到控制,智力变育迟滞也难以改善,故预后较差。
婴儿痉挛症好发于3-7个月的婴儿,它的病因可能与产伤、新生儿窒息、病毒性脑炎、宫内感染、先天性弓形体病、先天性脑发育畸形和某些代谢性疾病有关。
婴儿痉挛症实际是婴儿时期一种特殊类型的癫痫,除全身抽筋外,更为严重的是它还会引起小孩智力障碍。那么,家长如何能察觉到孩子可能患了这种病呢?当孩子长到3个月后,如果出现点头弯腰样的抽筋,这种情形可能就是婴儿痉挛症。
此病一经确诊就应立即治疗,治疗越早,病儿脑损害的程度就可能越轻。目前用于治疗婴儿痉挛症的主要药物是硝基安定和激素,如果两者联合使用,药效就更好。药物治疗过程中,应坚持有规律地给孩子服药,以保持必需的有效血浓度。
为了防止婴儿痉挛症的复发和转变成癫痫大发作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即使在发作完全停止以后,药物剂量仍不要减少,而应继续服药2~4年,然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慎重地、逐渐地减药直至停药。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