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全省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近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据了解,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强化应对措施,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
清明节即将到来,要积极引导文明祭扫,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鼓励生态安葬,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要积极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关于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同时,各地将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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