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BO血型的鉴定
正常值:ABO血型,可分为A型、B型、0型、AB型。
临床意义:
1、临床输血:当循环血量不足或大失血或贫血需要进行输血治疗时,在输血前,必须先选择血型相同的供血者,再进行交叉配血,完全相同后才能输血。
2、器官移植:在皮肤、肾等移植时,需选择ABO血型相符的供体。
3、不孕症和新生儿溶血症病因的分析。
4、亲子鉴定等。
二、ABO血型的遗传
正常值:从父母的血型,可推测子代可能或不可能的血型。见。表1—17。
表1-17 ABO血型的遗传
父母的血型 子女可能有的血型 子女不可能有的血型
O×O O A、B、AB
O×A O、A B、AB
O×B O、B A、AB
O×AB A、B O、AB
A×A O、A B、AB
A×B A.B、AB、O
A×AB A、AB、B O
B×B O、B A、AB
B×AB A、B、AB O
A×AB A、B、AB O
临床意义:亲子鉴定等。
三、Rh血型鉴定
正常值:Rh血型,可分为Rh阳性和Rh阴性。
临床意义:Rh血型鉴定的临床意义与ABO血型鉴定相似。我国汉族人的Rh阴性率为0.34%,绝大多数人为Rh阳性,故由Rh血型不合引起的输血反应相对较ABO血型少。
四、交叉配血试验
正常值:主试验和副试验均不出现凝血(也不溶血),即说明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相配。
临床意义:在血型鉴定的基础上,通过交叉配对试验,进一步证实受血者和供血者之间不存在血型不合的抗原一抗体反应,以保证受血者的输血安全。
五、成分输血及其意义
正常值:通常用ACD血液保存液保存的血液保存期为21天,是指在2℃~6℃,输注24小时体内红细胞存活率至少达到原来标准的70%。其他成分的保存期则较短,如白细胞只能保存5天,其中粒细胞破坏最快,24小时即丧失功能;血小板在4℃保存1天后就明显破坏,48小时存活率为40%,3天后已无治疗价值;Ⅷ因子保存24小时,活性下降50%;Ⅴ因子保存3~5天,也损失一半。所以目前认为,输“全血”、输“新鲜血”的概念是不妥当的。
临床意义:临床上认为,不加选择的盲目输入“全血”或“新鲜血”,将带来危害和浪费,并增加一些输血反应。由于全血所含白细胞及血小板等的量甚少,并不能达到治疗效果。过多输血,对老年人、儿童及心功能不全者,会带来不良影响。输血,还有患传染病的危险性等。因此,单纯输全血的时代已经过时了,应该选用不同的成分输血,其意义如下:恢复血容量,可用生理盐水代血浆、血浆蛋白溶液和白蛋白等。补充携氧能力,用红细胞。治疗粒细胞缺乏症所引起的严重感染,可用浓缩粒细胞液。预防和治疗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紊乱所引起的出血,用富含血小板的血浆或浓缩血小板。预防和治疗凝血因子缺乏所引起的出血,选用Ⅷ因子、Ⅴ因子、纤维蛋白原等。补充体液免疫缺乏,可用免疫球蛋白、转移因子等。移去血循环内的有害物质或自身免疫抗体,用换血法或换血浆法等。目前,应提倡一血多用,一人献血,多人受益,使一瓶血发挥最大的治疗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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