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医嘱服药,如果是特殊用药你的主管医生会作特别的交待。
2. 定期复查:一般第一次复查是出院后一个月,第二次是三个月,第三次是半年,如没有什么不适的话,以后就一年回医院复查一次。但出现如下问题的话,如:头痛、涕血、耳朵嗡嗡响、颈部再次出现肿块、全身骨痛、胸痛等,就应随时就诊。
3. 多漱口,多饮水,经常保持口腔清洁,防止口腔感染、发炎。
4. 练习张口运动,防止以后出现张口困难,方法是:把嘴张至最大限度,坚持每天200次左右,持续两年时间。
5. 继续保持放射野皮肤清洁、干燥,出院后半年内勿在日光下曝晒,勿用手抓,勿用肥皂擦洗。
6. 一年内不能拔牙,如果允许,最好三年内都不能拔牙,这样做,能够预防放射性骨髓炎。
7. 注意休息,劳逸结合,如条件允许全休三个月为宜,避免体力劳动,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如散步、打太极拳、气功等。
8. 预防感冒:注意保暖,恢复期到公共场所。
9. 保持心情舒畅,听轻音乐、读书、看报等。
10.饮食上应注意:
a、清淡饮食:低脂肪、低胆固醇、高碳水化合物、高维生素饮食。
b、少食多餐:5-7餐天,1-2两餐,质软易消化,以鲜奶、鸡蛋、鱼、肉、豆浆为主。
c.避免刺激性食物:烟、洒、咖啡、浓茶、咖喱、醋、辛辣、粗硬、煎炒食物。
11.在癌症治疗期间,手术、放疗、化疗均可发生疲劳和各种副作用,病人体弱,精力不足,不宜进行性生活。在癌症的治疗结束后,病情稳定,体力逐渐恢复,这时有恢复性生活的国求也是合乎情理的。癌症不会因性生活而传染,也不会因性活而复发。但是,必须适度。所谓适度,就是当性行为结束后,自已并不感到疲劳和筋疲力尽,如果性生活第二天带来了头晕脑胀,腰酸腿软,精神不佳等不适现象,那就要加以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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