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共建江西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标志着江西中医药大学正式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方共建的教育部非直属高等中医药院校。
根据《意见》,通过共建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力促进学校改革与创新,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将学校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基地、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中医药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用结合特色鲜明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中医药大学,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国建设,服务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支持,加大对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国家级人才申报、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申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带动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指导学校特色发展,指导学校深化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在学校建设和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学校特色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在申报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推广与合作。江西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继续把学校作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发展需要,给予重点倾斜与支持,加大对学校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学校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大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成果申报与建设,学校附属医院建设和增设工作,以及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江西地域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