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印发《北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西医类和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相应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8月底前,纳入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要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2019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0年12月底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完成2019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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