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为保护人民健康及中医药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但是在中医药法的具体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或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理事长、河南省中医糖尿病医院院长庞国明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建议全国人大牵头组织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通过系列的宣传、调研、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掌握中医药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我国修订中医药法及制定具体配套实施办法提供参考。
二是强化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各级政府制定的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和应急预案里要有中医药防治的明确要求和内容,成立的领导组织、专家组织必须有中医药专家成员,组织培训、演练时要有中医药内容。同时,疾病控制机构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抄送同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现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同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通报。
三是多层次、全方位普及中医药知识。首先,要提高西医人员对中医药的认可度和运用中医药的能力,增设或者提高西医人员执业医师考试、继续教育的中医药内容分值和分量,进而提高西医人员对中医药的认可度和运用中医药的能力。其次,开展中医药知识进课堂活动,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借鉴浙江等地先期探索的经验,集合多方面、高层次资源,组织编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中医药读本,借用现代传媒技术制作中医药动漫、视频并予以普及和传播。再次,开展中医药知识进机关、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将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纳入健康行动、卫生城市、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建设健康机关、健康乡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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