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贵州省定制药园建设规范(试行)》,适用于贵州省定制药园建设及技术评价。
《规范》从建设规范、质量控制、技术评价三个方面对定制药园建设提出了要求。在建设规范方面,明确定制药园种植单品种药材面积应有相当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亩。定制药园使用的种子、种苗来源应明确,属中国药典标准、地方药材标准收载或订制企业要求的物种。在质量控制方面,明确定制药园应有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数据完整性,确保中药材质量可追溯,并具有一定的科技支撑力量,能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等。在技术评价方面,明确定制药园应实行“动态评价,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技术规范达标评价。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不定期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开展中药材质量风险检测抽检,并发布质量风险提示。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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