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从4个方面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落实好“四早”措施,推动收治患者的医院建立健全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对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组织辖区内高水平中医专家巡诊指导。
同时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对重点部门、环节、人群、岗位梳理排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通知》明确,三级中医医院应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各中医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同时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推动中医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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