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服务体系、发展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明确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并将中医药壮瑶医药纳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
《意见》提出,建成以国家、自治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急诊急救、重症救治能力建设。鼓励实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全部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意见》要求,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中医壮瑶医临床研究基地与中医壮瑶医优势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流感、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开展防治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加快中药壮瑶药新药创制研究。促进中医壮瑶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2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
在推动中药壮瑶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药材质量控制,推行中药壮瑶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评定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到2022年,基本建立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等级评价制度。开展中药壮瑶药饮片炮制规范提升修订工作,促进饮片优质优价。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意见》要求,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安排中医药临床实践教学,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支持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壮瑶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为促进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意见》提出,将中医药壮瑶医药纳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鼓励中医药壮瑶医药行业“走出去”,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向港澳台及海外传播。加强典籍研究利用,挖掘梳理中医药壮瑶医药的经典名方。把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此外,《意见》还对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和旅游服务,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等方面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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