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讨论会议。会议介绍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 (草案)》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立法依据、立法原则,工作进展情况和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框架等,参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的各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在《条例》制定中充分吸收中医药法等法律和法规的主要内容。《条例》要彰显甘肃特色,力争通过《条例》的制定解决制约甘肃省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条例》的实用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要依据《条例》对现有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条例》内容重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促进甘肃省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发挥甘肃省中医药资源优势,增强中医药在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作用。
会议要求,起草组要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的内容,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要按照立法的相关程序、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等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条例》在年底前能够顺利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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