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提出专家评审、实地查看、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北省中医院等10家单位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通知》要求,各基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内涵,打造成宣传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的新平台。各市卫生健康和文化旅游部门要定期指导辖区内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各基地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通知》提出,引导更多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浓厚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年度评估,评估优秀的,在项目确定及政策支持上予以倾斜;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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