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陕西省积极发挥中医药“三个作用”,加快推进 “四个建立健全”,全面释放“五种资源优势”,统筹中医药“六位一体”协调发展,为加快健康陕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十三五”期间,陕西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的省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改革,增设科技与产业发展处。10个地市设置了中医科,75个县(区)有中医药专职人员,有41个县(区)卫生健康局设置有中医药管理股(发展股、办公室)。
同时,陕西省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出台了《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全省80%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接入(或具备条件接入)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772所中医馆接入该平台。
“十三五”以来,陕西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全省98个县区设置了县办中医类医院,各级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达到63.07亿元,是“十一五”(47.18 亿元)的 1.34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馆、国医馆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786个,实现了中医馆全覆盖。此外,55%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69.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全省56.1%的县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十三五”以来,陕西省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6类162项中医诊疗收费项目和推拿治疗、辨证施膳指导、膏方制药等14种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自主定价。同时全面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出台《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新增“中医辨证论治”收费项目,细化中医诊疗类收费项目26项,将原有的28个子项增加到54个,中医诊疗费用平均上调20%左右。此外,持续推进中医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改革。
疫情期间,陕西省制定了省级中医药防治方药和方案,共三期7种类型(轻症3种类型、重症2种类型、恢复期2种类型),并设立省级科研应急专项,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单位研制的“益肺排毒颗粒”等5种中药制剂已通过药监督部门备案。
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遴选确定10个重大病种中西医协作创新项目,深入探索中西医协同防治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中医药在重大疑难疾病治疗中的临床疗效。同时,将进一步推进长安医学研究,成立长安医学传承发展专家委员会,依托陕西中医药大学建立长安医学研究中心,遴选确定25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全面整理研究长安医学学术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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