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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依据

1月6日,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并将其作为该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和动态管理的依据。

《标准》从基本条件、人才队伍、专科服务、医疗质量、中医特色、传承与发展等方面明确了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项目,规定了各项目的分支标准,并对评分细则进行了说明。

《标准》明确,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指标包括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制定至少3个以上优势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每年组织开展中医特色疗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未达标的扣除相应分值,总分200分。此外,《标准》还设定了三项补充扣分项目。

据悉,《标准》根据《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提升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诊疗能力与技术水平。

咨询电话:010-872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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