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六大方面提出了21条意见。
意见明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要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到2022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所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并依托全市“卫生健康云”、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等建设市级中医药数据中心。
意见提出,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要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所有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到2022年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5~10个;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特色康复医学。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到2022年建设中医康复中心10~15个。
意见明确,推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制定全市“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道地中药材种植品种和规模。提升中药质量品质,制定重庆市中药材标准,修订《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安全、疗效地方评价方法和技术标准。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中药大品种高标准培育机制,筛选优势产品,制定重庆市名优中成药产品目录,培育壮大中医药产业集群。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中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
此外,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建议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方面,要加强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在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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