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现有规模以上中医药生产企业79户,实现工业总产值67.56亿元。全省中药材种植覆盖1300多个贫困村,占全省的21%。同时,截至目前,全省90%以上的综合医院、97.8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05%的乡镇卫生院、97.4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2.45%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不同水平的中医药服务。
报告建议,依法依规稳步扩大确有疗效的中药制剂使用范围,促进中药制剂省内合理调剂使用。对疗效显著、患者普遍认可、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应制定特殊政策进行重点保护和合理利用。科学核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增加报销名录品种,在省级医疗机构中探索推行中西医同病同价。探索中药名优企业联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骨干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打造名优产品产业链。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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