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地方人口、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名单。
2018年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启动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明确将遴选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提升综合能力。同时部署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构建有序就医格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健康扶贫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各项任务等六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和500家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名单确定后,各项目单位将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与支援医院达成协作意向。进入实施阶段后,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政府、支援医院、县级医院将签订四方责任书,确定各年度和3年总体目标,明确各方责任权利,细化任务措施。县级医院和有关单位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提升综合能力。
根据《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分别对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进行基线调查、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持续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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