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起至7月25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
据悉,原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安徽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群众需求,安徽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成熟的经验、做法亟须以立法的方式予以固定,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须以立法的方式解决。
为此,该草案一是解决安徽中医药发展的保障问题。二是解决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问题。三是解决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四是解决安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五是解决安徽中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此次立法有几个亮点:一是体现安徽的地方特色。二是在扶持政策方面有所突破。三是在中医药服务提供和利用方面有所创新。此外,该草案将进一步加强中药保护,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草案还规定了支持中医药继承创新、推动和规范中医药文化传播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与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作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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