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公告,正式颁布《河北省中药材标准》,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标准》注重质控指标的专属性,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由前言、品名目次、正文、索引构成。正文部分收载了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而河北省内常用到的中药材品种123个。《标准》采用《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写格式并借鉴其检测方法,建立了显微、薄层色谱等专属性强的鉴别方法。每个品种后的“起草说明”详细地介绍了标准中每个项目制定的实验过程和实验数据,并附了性状图,显微照片,薄层色谱图,液相、气相色谱图,以更好地指导在研究、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管方面的应用。
《标准》自2014年启动编写,历时4年,通过起草、复核、审稿、校对,最后经编纂委员会审议通过,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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