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威出席。据悉,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5月份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提出,《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不适应中医药法和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条例修订势在必行。《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工作已被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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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威出席。据悉,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5月份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提出,《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不适应中医药法和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条例修订势在必行。《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工作已被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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