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通知明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此外根据二级公立医院实际,按照“采集为主、填报为辅”的原则,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
同时明确,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其中二级中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或功能模块,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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