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启动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提出到2022年,建成10~1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成3~5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文件指出,各申报单位按照《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可申报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等五种但不限于此类型基地。
同期印发的《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对各类型基地从内涵建设、场地设施、开放接待、经费投入、工作队伍、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场馆类基地要求有专用参观场所,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数量不少于总展品的10%,基地要以展示中医药为主题,充分体现当地中医药文化特色,并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及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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