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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2018年,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机构改革后改为由省医保局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围绕“患者减轻负担、医保可以承受、中医发挥优势”的改革目标,在全省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浙江在改革试点病种范围确定的工作基础上,根据简便验廉、辨证施治、基层适用的原则,经专家充分论证,浙江省遴选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风寒证)、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等9个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纳入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并对相应病种给出了建议处方、价格和建议帖数,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

为保证改革有效落实,浙江省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负责制定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案,科学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适宜病种的遴选,做好建议处方使用指导和技术推广,并加大中药处方合理性点评力度。

为推进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改革,让基层医疗机构真正用起来,浙江省中医药学会联合浙江省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以及各地市中医药学会,以11个医共体试点县(市)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层门诊常见病的诊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应用等,迄今为止,共举办89场基层培训,培训5000余人次。

目前,浙江对14个第一轮培训的县区进行了改革试点情况调查,70%以上的县域已推广应用浙江省发布的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建议处方。应用单位普遍反映处方服用方便,效果较好,受到患者欢迎。下一步,浙江还将建立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效果评价机制,适时增加病种范围,合理确定和增加中医药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并优先考虑中医非药物疗法等服务项目。同时,加大医保对中医药的倾斜和支持力度,研究打包收费、按床日收费等政策,合理确定支付标准,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咨询电话:010-872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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