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重庆慧远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标示为重庆慧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桔梗、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防己、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苁蓉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标示为湖南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燀苦杏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显微鉴别、薄层色谱)。标示为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马勃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标示为遵义市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巴戟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未按规定炮制)。
通告强调,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对相关药品已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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