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陕西省政府专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会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报请省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贯彻意见,并在全省范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二是起草《陕西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提请省政府将《陕西省中医药“十四五”规划》纳入陕西省“十四五”专项规划;四是与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评选50名对中医药事业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并进行表彰;五是适时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进一步推动陕西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进程。
会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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