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中药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和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白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浸出物、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桔梗止咳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羌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特征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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