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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